本报讯 曾惩办过多个腐败官员的法院院长没有保住自己的廉洁,掉进了受贿的泥潭(本报3月22日一版曾作报道)。昨日上午,绍兴县法院公开宣判此案,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戴阿福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。